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(原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),创立于1988年6月,是陕西省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,直属陕西省司法厅领导。本所实行合伙人会议制度下的主任负责制,主任为高级律师窦醒亚先生。2010年3月,经过改制,由合作制改为合伙制,名称由“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”更改为“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”。由此,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迎来了凤凰涅槃、浴火重生的全新发展阶段。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现有专、兼职律师69名(其中法学硕士学位以上的律师20余人),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30名,行政人员4人,全所人员近百人,我们是一个经验丰富、朝气蓬勃的团队,不仅有长期执业,精通房地产、金融、企业并购重组、刑事、知识产权的资深律师,又有大批毕业于国内知名院校掌握财务、会计、外语、国际贸易等具有多学科知识结构的新生力量,从而形成了知识结构复合交叉、年龄构成科学合理、执业经验丰富执行高效有力的特点,这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不竭动力。 我们深知专业化分工和团队化的合作是律所发展的必由之路,持久、广泛、深入的学习是我们永葆活力的前提,对城市化、工业化、社会民生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持久关注是我们崇高的人文情怀。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恪守“忠诚法律、勤勉尽责”的办所理念和执业根基,致力于为客户解决多样化的法律问题,精心为客户制定法律服务方案,高效的予以执行。